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12-1條 法規: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相關法規 國民教育法母法 第12-1條 接受國民補習教育者,學校就其於國民中學之修業期間,得折抵本法第五十二條國民中學進修部之修業期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