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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第10條 同一雇主之勞工請求墊償時,應備申請書及下列文件向勞保局申請之:一、請求墊償項目、金額及勞工名冊。二、第八條或前條所定證明文件。三、墊償收據。前項之申請應一次共同為之。但情況特殊者,不在此限。
  2. 行政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第14條 …墊償勞工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後,在墊償金額範圍內,承受勞工對雇主之債權,並得向雇主、清算人或破產管理人請求於一定期間內償還墊款;逾期償還者,自逾期之日起,依基金所存金融機構當期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計收利息。雇主欠繳基金者,除…
  3. 行政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第16條 勞保局或雇主為勞工辦理墊償手續,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4. 行政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第17條 …規定免徵印花稅。勞保局於墊償時,應依法代為扣繳墊款之所得稅;雇主或清算人或破產管理人償還墊款時,不再重複扣繳。
  5. 行政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第21條 …解證明者。四、可償還之金額不敷追償費用者。五、依有關法令規定雇主可免除其清償債務責任。
  6.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3條 雇主選用機器人時,應採取避免下列危害之措施:一、錯誤操作、錯誤動作及故障時引起之危害。二、動力源異常引起之危害。三、因人、物之進入可動範圍引起之危害。四、關連機器故障引起之危害。
  7.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4條 雇主設置之機器人,應具有發生異常時可立即停止動作並維持安全之緊急停止裝置。
  8.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5條 雇主為防止工作者與機器人接觸引起之危害,機器人應具備下列機能:一、從運轉狀態變換為教導狀態時,可自動降低操作機之動作速度。但使用固定順序型之機器人,不在此限。二、如操作機可調整者,從運轉狀態變換為教導狀態時,可自動降低其…
  9.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7條 雇主設置之機器人之控制面盤,應依下列規定:一、控制面盤具有下列機能者,其開關之位置及使用狀態等應明確標示:(一)電源之開、關。(二)油壓或氣壓之開、關。(三)起動、停止。(四)自動、手動、教導或確認等動作狀態之變換。(五…
  10.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8條 雇主設置之機器人之固定式控制面盤,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設置可作自動、手動動作狀態變換之開關。但使用固定順序型之機器人,不在此限。二、於手動動作狀態時,設置可顯示動作狀態之指示燈。但使用固定順序型之機器人,不在此限。三、設…
  11.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9條 雇主設置之機器人之移動式控制面盤,應依下列規定:一、使用控制面盤操作機器人時,除操作緊急停止裝置外,無法再以該控制面盤以外之其他裝置使該機器人發生動作。二、在教導狀態下,控制面盤動作之開關,放手時可自動使該機器人立即停止…
  12.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10條 雇主所使用之機器人應設置下列端子:一、可將緊急停止裝置動作或第五條第三款自動停止之顯示訊號,以及停止關連機器之訊號輸出之端子。二、當關連機器發生故障時,可輸入停止機器人運轉所需訊號之端子。三、可自第十八條第五款之開關輸入…
  13.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11條 雇主設置之機器人,應具有易於安全實施教導相關作業及檢查相關作業之性能。
  14.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12條 雇主設置之機器人,除在使用上有必要之部分外,不得有凸出、銳角或齒輪之露出等危險部分。
  15.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13條 雇主使用氣壓驅動之機器人,應具有使驅動用汽缸內之殘壓易於安全排放之構造。
  16.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14條 雇主設置之機器人,其操作機關節部分等可標示動作方向者,其標示之動作方向應與控制面盤上該操作機動作開關之標示一致。
  17.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15條 雇主設置之機器人,應具有適應環境之下列性能:一、不受設置場所之溫度、溼度、粉塵、振動等影響。二、於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可燃性粉塵等滯留或爆燃性粉塵積存之場所,而有火災爆炸之虞者,其使用之電氣設備,應依危險區域劃分…
  18.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16條 雇主應於機器人顯明易見之位置標示下列事項:一、製造者名稱。二、製造年月。三、型式。四、驅動用原動機之額定輸出。
  19.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17條 雇主設置機器人,應就下列事項依說明書確實查對:一、型式。二、構造(包括主要部分之名稱)及動作原理(控制方式、驅動方式等)。三、驅動用原動機之額定輸出。四、額定搬運重量。五、於自動運轉中操作機前端部之最大動作速度及教導運轉…
  20.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18條 雇主對機器人之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確保能安全實施作業之必要空間。二、固定式控制面盤設於可動範圍之外,且使操作工作者可泛視機器人全部動作之位置。三、壓力表、油壓表及其他計測儀器設於顯明易見之位置,並標示安全作業範圍。…
  21.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19條 雇主設置之機器人阻擋裝置,依下列規定:一、機械性阻擋裝置,應有充分之強度。二、電氣性阻擋裝置之動作回路,應與控制機器人之程式回路分別設置。
  22.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21條 雇主於機器人可動範圍之外側,依下列規定設置圍柵或護圍:一、出入口以外之處所,應使工作者不易進入可動範圍內。二、設置之出入口應標示並告知工作者於運轉中禁止進入,並應採取下列措施之一:(一)出入口設置光電式安全裝置、安全墊或…
  23.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23條 雇主對運轉中之機器人,應於可動範圍外可泛視機器人動作之位置設置監視人員,並禁止工作者任意進入機器人可動範圍內。雇主應禁止非協同作業之相關工作者,進入協同作業空間。
  24.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24條 雇主應就下列事項訂定安全作業標準,並使工作者依該標準實施作業:一、機器人之操作方法及步驟,包括起動方法及開關操作方法等作業之必要事項。二、實施教導相關作業時,該作業中操作機之速度。三、工作者二人以上共同作業時之聯絡信號。…
  25.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25條 雇主使工作者從事機器人操作作業時,為防止從事作業工作者以外人員誤觸或擅自操作起動開關、切換開關等,應在各開關處標示「作業中」或在控制面盤蓋上鎖。
  26.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26條 雇主使工作者於機器人可動範圍內實施作業時,應採取下列之一或具有相同作用之措施,以便發生異常狀況時能立即停止該機器人運轉:一、於可動範圍外可泛視機器人全部動作之位置設置監視人員從事下列事項:(一)於發生異常狀況時,立即使緊…
  27.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27條 雇主使工作者從事教導相關作業前,應確認下列事項,如發現有異常時,應即改善並採取必要措施:一、外部電纜線之被覆或外套管有無損傷。二、操作機之動作有無異常。三、控制裝置及緊急停止裝置之機能是否正常。四、空氣或油有無由配管漏洩…
  28.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28條 雇主在操作機前端設置焊槍、噴布用噴槍等作業工具之機器人,如須對其工具加以清理時,應採用自動清理之方式,以避免工作者進入可動範圍。但作業有困難者,不在此限。
  29.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29條 雇主使工作者從事氣壓系統部分之分解、零配件之更換等作業時,應於事前排放驅動用汽缸內之殘壓。
  30. 行政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30條 雇主使工作者從事機器人之運轉狀況確認作業時,應在可動範圍外實施。但作業有困難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