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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 25 頁-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44條 船員申請核發三等船長、三等船副、三等輪機長及三等管輪之適任證書,應檢附下列文件向航政機關申請核發:一、申請書一份。二、最近二年內一吋脫帽半身相片。三、船員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四、船員服務手冊。五、符合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
-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45條 船員申請核發乙級船員助理級航行當值或助理級輪機當值之適任證書,應檢附下列文件向航政機關申請核發:一、申請書一份。二、最近二年內一吋脫帽半身相片。三、船員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四、船員服務手冊。五、船上訓練紀錄簿及其簽署人員…
-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46條 船員申請核發甲板助理員或輪機助理員之適任證書,應檢附下列文件向航政機關申請核發:一、申請書一份。二、最近二年內一吋脫帽半身相片。三、船員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四、船員服務手冊。五、船上訓練紀錄簿及其簽署人員基本資料表。六、…
-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47條 船員申請核發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通用值機員適任證書,應檢附下列文件向航政機關申請核發:一、申請書一份。二、最近二年內一吋脫帽半身相片。三、船員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四、船員服務手冊。五、符合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有關職務之…
-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48條 船員申請核(換)發適任證書檢附之各項文件均應在效期內,另下列文件可自航政機關之海運技術人員管理系統查悉者,得免檢附;無法查悉者,應檢附正本,正本繳驗後發還。一、船員服務手冊。二、符合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有關職務之訓練證書…
-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49條 服務於公務船或工作船舶船員,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規定申請核發適任證書,因船舶設備、用途或其他特殊情況,致船上訓練紀錄簿所載事項未能完成之訓練項目,准予豁免,其適任證書並應加註「限服務於公務船舶或工作船舶」…
-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50條 船員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申請核發適任證書,檢附之船上訓練紀錄簿應於下列船舶及航行區域完成:一、一等船長及一等大副應於總噸位三千以上航行於國際航線,或總噸位一萬以上航行於國內航線、兩岸直航船…
-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51條 船員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不予核發適任證書。
-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52條 船員適任證書之有效期間為五年,自簽發日起算。
-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53條 船員適任證書字跡或照片污損模糊無法辨識或遺失者,應向航政機關申請補發。前項補發之適任證書效期至原證書有效期間屆滿日止。
-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54條 …人。二、海事大專院校航輪科系講師以上之教師及經航政機關認可之船員訓練機構之講師。三、航政機關海事相關人員。四、海事相關業者船務管理部門之主管人員或駐埠人員。五、海事驗船機構驗船師。海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應由服務機關出具,載…
-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61條 艙面部甲級船員領有下列適任證書,得換發加註限制國內航線及兩岸直航港口間距離三百浬以內適用之下列等級適任證書:一、一等大副適任證書。曾任一等大副以上職務滿一年或二等大副以上職務滿二年,得換發二等船長適任證書。但應須持有符合…
-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62條 本辦法施行前之船員海勤資歷,得與本辦法規定之海勤資歷併計。
-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構上各開口有關閉之可能性者。十六、乘客:指在船上不屬於船長、船員或其他受僱以任何職務從事該船作業之人員。十七、貨物艙間:指適合供載運貨物用之圍蔽艙間,包括下列業已列入總噸位計算內之圍蔽艙間:(一)艙口緣圍上無底面之箱型風…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50條 …之船長。船長應將前項危險品管理守則所記載事項,通告該船所有之船員及作業人員共同遵守。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65條 將爆炸物裝載於甲板上時,應依左列規定:一、應裝載於不妨礙船員為各項作業而通行之場所。二、危險品之周圍應保留適當餘地,以避免因船員之作業而發生危險。三、應與小艇及登艇場所、起居艙室及船艛,保持適當距離。四、裝載爆炸物之面積…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69條 …覆蓋裝載或甲板上室內裝載時,應依左列規定:一、應裝載於不妨礙船員為各項作業而通行之場所。二、應與消防栓、測深管、空氣管、小艇及登艇場所,保持適當距離。三、客船之裝載場所,應與乘客艙室保持適當距離。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條 …指在特種用途船上執行與該船舶有關之特種估作人員,不包含乘客、船員及執行公權力之海岸巡防機關人員。三十一、全船人數:指航政機關核定全部在船人數。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6條 …站與裝備之空間。(二)梯道,其範圍如下:1.內部梯道、旅客及船員用之升降機與自動梯及其有關之圍蔽空間。但不包括專設於機艙空間內者。2.一梯道僅包含於一層甲板內時,該梯道應認係無需以防火門隔離空間之一部分。(三)走廊,包括…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8條 旅客空間、船員空間及在正常狀態下供船員使用非機艙空間之空間,應具有符合下列規定逃生方法,以供旅客及船員能迅速逃至救生艇及救生筏登載甲板:一、在艙壁甲板以下,每一水密艙區或受類似限制之一個或一組空間內,應具有二種逃生方法,…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9條 …生艇與救生筏登載甲板之指定通道,寬度至少為六百毫米。在經常有船員工作之駛上駛下貨艙空間應提供至少二種通至露天甲板之逃生路線,並應位於該空間之前端及後端。供船員使用之機艙空間內,其逃生路線之一應避免直接通至特種空間。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5條 …由該測深管可能產生溢油而引燃之任何空間內,尤其不應位於旅客或船員空間內。其他方法無需由艙櫃頂向下貫穿,當其損壞或注油過滿時,燃油亦不致由該處溢出者,得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准予採用。七、油艙櫃或燃油系統之任何部分,包括…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4條 …械控制室。5.中央火警警報裝備之空間。(二)走廊,包括旅客及船員走廊及門廊。(三)起居艙空間,同第四條第十八款所定義之空間,不包括走廊。(四)梯道,其範圍如下:1.內部梯道、昇降機與自動梯及其有關之圍蔽空間。但不包括專設…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76條 起居艙、服務空間及其他在正常情況下供旅客或船員使用之空間,至少應具有兩種儘可能遠離之逃生方法,其中之一係不依賴水密門。窗、舷窗及艙口等如具有充分之大小,並可直接通至敝露甲板,得認係逃生方法之另一種。如該等空間之長度未滿三…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88條 自所有起居艙空間及供船員正常使用非機艙空間通出之梯道與梯,其裝置應具有能迅速逃至露天甲板然後到達救生艇及救生筏,並應符合下列一般規定:一、在所有起居艙之各層,至少應具有二種遠隔由每一限制空間或一組空間逃出之方法。二、在露…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89條 在經常有船員工作之所有駛上駛下貨艙空間應提供至少二種通至露天甲板之逃生路線,並應位於該空間之前端及後端。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02條 …於由該測深管可能產生溢油而引燃之任何空間內,且不應位於旅客或船員空間內。當損壞或該艙櫃注油過滿,燃油不致由該處溢出者,得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准許採用其他方法。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對圓柱形玻璃計應禁止使用。但對附有平玻璃…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20條 露天甲板以下之內部梯道應為鋼材或其他適當材料。起居艙空間之船員昇降機通道應為鋼材或同等材料。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25條 所有旅客與船員空間內、在正常情況下供船員使用但非機艙之空間內,及導自各該空間之梯道與直梯之裝置,應具有能迅速逃至救生艇登載甲板之方法。
-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7條 乘客房艙與船員房艙,應有適當之分隔,並應於各客艙門上標明乘客房艙及乘客人數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