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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 17 頁- 司法法官服務紀錄良好證明核發辦法 第4條 …或因受褫奪公權之宣告,而經職務法庭為免議之判決確定。三、曾受公務員懲戒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之懲戒處分,或因受褫奪公權之宣告,而經懲戒法庭為免議之判決確定。四、最近五年曾受本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七款之懲戒處分…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19-1條 …辦法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應負責人員,應按情節輕重,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予以懲戒或懲處:一、對提出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事項之建議者,或對提出職場霸凌申訴者,予以不利對待或不合理處置。二、知悉職…
- 監察監察法 第21條 …於刑事或軍法部份另候各該管機關依法辦理外,至遲應於一個月內依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予以處理,並得先予停職或為其他急速處分,其認為不應處分者,應即向監察院聲復理由。
- 考試關務人員升任甄審辦法 第6條 …徒刑之判決確定。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二、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休職或降級之處分。三、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之處分。四、最近一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減俸或記過之處分。五、最近一年內曾受累積達一…
-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2條 …期徒刑之判決確定。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二、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休職或降級之處分。三、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之處分。四、最近一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減俸或記過之處分。五、最近一年考績(成)列丙…
- 考試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40條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除應依公務員服務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外,並注意自身及同事之安全,且應隨時提高警覺,加強應變制變能力。公務人員執行職務遭受生命、身心健康之不法侵害,應即通報機關防護委員會或長官。公務人員於知悉機關或執…
- 考試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47條 …利對待或不合理處置。公務人員違反前項規定者,應按情節輕重,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予以懲戒或懲處,或依其他法律規定處理。
-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2條 現任公務員經轉任行政院依法委託處理大陸事務之機構或民間團體(以下簡稱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專任職務者,於回任公務員時,其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本辦法之規定。
-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用名詞意義如下:一、公務員:指各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組織法規中,除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之專任人員、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二、轉任:指現任公務員經原服務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以下簡稱原服務機關)及…
-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4條 現任公務員以辭職方式轉任至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服務,自轉任後繼續任職現仍在職者,得向最後任職之原服務機關申請回任;其原服務機關在其提出申請後一年內,如遇有與其回任時所具任用資格相當之職務出缺時,應優先安排其回任。原服務機…
-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5條 現任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者,依其所具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所定各官等任用資格,回任各機關職務時,其官等、職等及俸級,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回任職務所列官等較轉任前所銓敘審定之官等為低者,敘回任職務所列官…
-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第五項對照表所列職稱比照之職等範圍內者,其任用資格應予保留。公務員轉任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職稱等級與擬回任職務官等職等對照表如附表,如有新增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時,其職等對照表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另定之。
-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8條 曾任公務員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一日修正條文施行前,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服務現仍在職者,其權益之保障比照前三條及第四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一日修正條文施行後,曾任公務員或現任公務員非…
-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施行前,公務員已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服務者,於回任各機關採計曾轉任年資時,得溯自轉任之日起算。但以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完成登記之日為限。
-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11條 第三條第一款之公務員,除任用法施行細則第二條所稱之公務人員,得依第四條至第十條之規定外,分別適用回任職務之人事法規,採計其服務年資。
- 考試現職公務人員改任辦法 第9條 …,比照改任為委任第一職等。如擬以考績升任委任第二職等,應先經公務員特種考試丁等考試或委任升等考試及格;其為權理較高職等職務者,仍暫予繼續權理。經分類職位第一職等考試及格或原經第一職等改任審定有案之現職雇員或書記或經審定合…
- 監察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 第3條 下列文件準用人民書狀之處理程序:一、依公務員懲戒法或法官法相關規定移送本院審查之案件。二、審計機關依審計法及有關法令規定報請本院依法處理之案件。三、各機關團體送請本院查辦之案件。四、本院委員建議查辦之案件。五、有關公務人…
- 考試現職法官改任換敘及行政教育研究人員轉任法官提敘辦法 第4條 …,再予換敘同數額俸點之俸級外,比照前二項規定辦理改任換敘。原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規定辦理改任換敘。
- 考試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6條 …)列乙等或七十分以上,繳有證明文件者。二、曾任公營事業機構具公務員身分之年資,依權責機關(構)訂定之成績考核法令辦理之考核,成績列乙等或七十分或相當乙等以上,繳有證明文件者。三、曾任依法令任官有案之軍職年資,成績考核列乙…
- 考試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 第20條 …用之人員。二、公營事業機構非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派用之具公務員身分人員。三、聘任、聘用、僱用及約僱人員。四、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及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職員。前項人員,不包括公立學校校長及教師。
- 考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8條 …資未銜接之情形者,亦同。公務人員以外其他受有俸(薪)給之文職公務員、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公立學校教育人員及志願役軍職人員,轉任公務人員者,轉任當年度及次年度休假之核給依前項規定。但原職受撤職、免職或其他相當處分…
- 考試公務員服務法 第1條 公務員應恪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
- 考試公務員服務法 第2條 本法適用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前項適用對象不包括中央研究院未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研究技術人員。
- 考試公務員服務法 第3條 公務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員無服從之義務…
- 考試公務員服務法 第4條 公務員對於兩級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上級長官之命令為準;主管長官與兼管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主管長官之命令為準。
- 考試公務員服務法 第5條 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構)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離職後,亦同。公務員未經機關(構)同意,不得以代表機關(構)名義或使用職稱,發表與其職務或服務機關(構)業務職掌有關之言論。前項同意之…
- 考試公務員服務法 第6條 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之行為。
- 考試公務員服務法 第7條 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並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加損害於人。
- 考試公務員服務法 第8條 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