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服務法 第8條 法規:公務員服務法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第8條 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