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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務員服務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吸食煙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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