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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7 / 200 頁-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檢驗機構於登錄證書有效期間內,其專責檢驗人員、容器檢驗儀器設備異動時,應於異動事實發生之次日起十五日內,檢具異動人員或儀器設備清冊等相關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7條 檢驗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登錄,並註銷登錄證書:一、申請文件虛偽不實或以詐欺、脅迫、賄賂或其他不正方法申請登錄。二、組織運作或執行檢驗業務徇私舞弊,情節重大。三、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情節重大。…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8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登錄之檢驗機構,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登錄。但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或第八款受撤銷或廢止登錄者,不在此限。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檢驗機構於登錄證書有效期間屆滿前六個月至四個月期間,得檢具第三條規定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延展,每次延展有效期間為三年;逾期申請延展者,應重新申請登錄。前項延展,經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審查合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換發登錄證…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檢驗機構應由專責檢驗人員執行檢驗;專責檢驗人員應每半年定期接受訓練四小時以上,課程內容應包括三小時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設備操作及一小時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相關規範。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檢驗機構之核定容器檢驗量不足使用時,得依勞動基準法規規定提報其次月加班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增加次月容器檢驗量。前項加班計畫,包括加班日期、時段、人員姓名及加班同意、檢驗量不足使用原因等資料。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檢驗機構對於檢驗不合格之容器,應於檢驗後七日內完成壓毀工作,並確實填寫壓毀紀錄表(如附表六)。檢驗機構應於每月二十五日前將次月之不合格及作廢容器預定壓毀日期,報請當地消防機關派員監毀,且應分別製作不合格容器及作廢容器清冊…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檢驗機構應建置相關檢驗紀錄、收支簿冊及相關技術文件,並保存至少五年。檢驗機構應按月將檢驗紀錄電子檔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並保存至少十五年。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檢驗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檢驗業務:一、容器檢驗資料以電腦作業,並建置具稽核介面、資料讀取及文件列印匯出功能之管理系統。二、耐壓試驗及重量檢查紀錄以電腦自動登錄。三、依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標準(以下簡稱定期檢驗標準)規定…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5條 檢驗機構辦理檢驗業務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依核准之檢驗作業程序,辦理合格標示之印製、保存及管制相關工作;並於每次辦理合格標示印製前一個月函報中央主管機關,經同意後始得印製。二、每日記載合格標示使用情形(如附表十),並每…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檢驗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減少其次月登錄證書所載核定容器檢驗量之三分之一,且不得提報加班計畫:一、未依檢驗作業程序文件實施檢驗。二、容器檢驗儀器設備數量少於原經登錄數量。三、不合格及作廢容器銷毀數量與容器檢…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7條 檢驗機構發生火災或爆炸等情形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阻止危害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有即時處置之必要者,得命其立即停止檢驗,並提報改善計畫,經審查合格後,始得繼續辦理容器檢驗。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檢驗機構登錄之取得、變更、撤銷或廢止,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20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向檢驗機構調閱檢驗業務及合格標示之管理情形、財務收支、檢驗紀錄相關文件或派員查核監督執行情形;必要時得令其報告,檢驗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21條 …一項第一款規定書面審查合格,並重新核定容器檢驗量後,換發檢驗機構登錄證書者,始得辦理容器檢驗。前項登錄證書有效期間至原容器檢驗場認可證書有效期間屆滿之日止。未依第一項規定申請或申請經審查不合格者,不得辦理容器檢驗,其原容…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22條 檢驗機構印製之合格標示開始使用日期,及中央主管機關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印製之合格標示停止使用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 第2條 申請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者(以下簡稱申請機構),按申請檢驗容器種類,繳納下列費用。申請延展登錄者,亦同:一、書面審查費:新臺幣五千一百元。二、實地審查費:新臺幣一萬五千二百元。依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 第3條 中央主管機關進行書面審查後駁回申請,或申請機構於實地審查前撤回申請者,退還實地審查費。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變更登錄證書格式。二、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機構地址變更。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2條 …機具器材及設備之型式,其形狀、構造、材質、成分及性能,經登錄機構認定符合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標準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準。二、型式變更:指已取得型式認可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其變更之部分對其形狀、構造、材質、成分及性能…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3條 …式變更、輕微變更及個別認可等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登錄機構辦理。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5條 申請型式認可,應檢附下列文件向登錄機構辦理:一、申請書。二、工廠登記、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次完稅證明影本。三、試驗設備、試驗設備之維護管理及試驗場所概要說明書。四、該產品之主要生產設備及流程說明書。五、品質…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7條 …項第七款第三目檢附之試驗報告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國外第三公證機構所出具者,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8條 登錄機構應依下列方式辦理型式認可作業:一、書面審查:審查申請人檢附之文件。二、實施試驗:(一)申請人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準提供測試所需之樣品數,於登錄機構實驗室進行試驗,或由登錄機構派員至產品產製廠(場)或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9條 符合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但書規定者,登錄機構除依前條規定辦理型式認可作業外,並應會同申請人至產品產製廠(場)實施下列初次工廠檢查:一、符合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試驗設備、試驗設備之維護管理及試驗場所。二、符合第五條第一項…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10條 經依前條初次工廠檢查合格取得型式認可者,登錄機構應每年至少一次會同申請人至產品產製廠(場)實施下列後續工廠檢查:一、前條規定之執行情形。二、產製產品與原型式認可之產品相符,並實施試驗。前項後續工廠檢查有下列事項之一者,登…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11條 型式認可之審查結果,登錄機構應自受理次日起四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合格者,發給型式認可書;不合格者,應敘明理由,不予認可。前項型式認可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申請人名稱、地址及負責人姓名。二、公司或商業統一編號。三、…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12條 取得型式認可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機構應予編號登錄,並將各項認可資訊登載於網站,隨時更新。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13條 …月內,得由申請人檢附原型式認可書及第五條規定之文件,向原登錄機構申請展延,經審查核可者,換發型式認可書,每次展延期間為五年。逾期申請展延者,應重新申請型式認可。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14條 型式認可書遺失或毀損者,得向原登錄機構申請補發或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