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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 17 頁- 行政非銀行支付機構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 第4條 …之法定準備率。屬新臺幣者,比照活期存款準備率;屬外幣者,比照外匯存款準備率。
-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管理外匯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中華民國境內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等值外匯收支或交易之資金所有者或需求者(以下簡稱申報義務人),應依本辦法申報。下列各款所定之人,均視同申報義務人:一、法定代理人依第六條第二項規定代辦結匯申報者。二、公司或個人依第九條第一項…
-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一、銀行業:指經本行許可辦理外匯業務之銀行、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外匯證券商:指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所稱之外匯證券商。三、電…
-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4條 下列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義務人得於填妥申報書後,逕行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但屬於第五條規定之外匯收支或交易,應經銀行業確認申報書記載事項與該筆外匯收支或交易有關合約、核准函或其他證明文件相符後,始得辦理:一、公司、行號、團…
-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5條 下列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義務人應檢附與該筆外匯收支或交易有關合約、核准函或其他證明文件,並經銀行業確認與申報書記載事項相符後,始得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一、公司、行號每筆結匯金額達等值一百萬美元以上之匯款。二、團體、個人每…
-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6條 下列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義務人應於檢附所填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經由銀行業向本行申請核准後,始得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一、公司、行號每年累積結購或結售金額超過等值五千萬美元之必要性匯款;團體、個人每年累積結購或結售金額超過…
-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7條 …本文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金額,本行得視經濟金融情況及維持外匯市場秩序之需要調整之。
-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8條 …申報義務人填報申報書,辦理申報事宜,並應在申報書之「銀行業或外匯證券商負責輔導申報義務人員簽章」欄簽章。銀行業對申報義務人至銀行業櫃檯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所填報之申報書及提供之文件,應妥善保存備供稽核及查詢,其保存期限至少…
-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9條 …幣結匯並以自己之名義辦理申報者,受託人應依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外匯證券商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有關規定及本行其他規定辦理。除前項規定情形外,申報義務人得委託其他個人代辦新臺幣結匯申報…
-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11條 …結匯申報,得利用網際網路,經由本行核准透過電子或通訊設備辦理外匯業務之銀行業,以電子文件向本行申報:一、公司、行號或團體。二、個人。申報義務人利用網際網路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事宜前,應向銀行業申請並辦理相關約定事項。銀行業…
-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14條 申報義務人之外匯收支或交易未辦理新臺幣結匯者,以銀行業掣發之其他交易憑證視同申報書。申報義務人應對銀行業掣發之其他交易憑證內容予以核對,如發現有與事實不符之情事時,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由銀行業向本行申請更正。
-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18條 外匯證券商及電子支付機構受理外匯收支或交易之申報,除本行另有規定外,準用本辦法有關銀行業之規定。有限合夥之申報,準用本辦法及其他有關公司之申報規定。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外匯經紀商,係指經中央銀行(以下簡稱本行)於洽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後許可,並經金管會核發營業執照,經營下列全部或一部居間業務之營利事業:一、外匯買賣。二、外幣拆款。三、換匯交易。四、其他經許可…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3條 外匯經紀商辦理居間業務之對象如下:一、國內外銀行。二、其他經本行洽商金管會同意之金融機構。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4條 外匯經紀商之組織以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國貨幣經紀商),或外國貨幣經紀商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公司(以下簡稱外國貨幣經紀商)為限;其最低資本總額或最低營業所用資金,不得少於新臺幣一億元。前項最低資本總…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5條 外匯經紀商投資人單一或與其關係人之投資額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投資人或其關係人為國內外經營存放款業務之金融機構:投資人單一或與其關係人合計之投資額不得超過該外匯經紀商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二、投資人及其關係人皆為前款金融機構以…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6條 設立外匯經紀商者,應檢附申請書載明下列各款,向本行申請許可:一、外匯經紀商名稱。二、資本總額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所用資金。三、營業計畫。四、公司或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所在地。五、發起人或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負責人之姓名、住居…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6-1條 外匯經紀商之發起人、董事、監察人或外國貨幣經紀商之分公司負責人應具備良好品德,且無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三條所列各款情事。發起人、董事或監察人為法人者,其代表或被指定代表行使職務者,準用前項規…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8條 外匯經紀商擬變更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四款所載事項者,應報請本行許可,並辦理公司或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變更登記後,向金管會申請換發營業執照。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10條 外匯經紀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向本行報備,並副知金管會:一、開業、停業、復業或終止營業。二、變更董事、監察人,或外國貨幣經紀商之分公司負責人。三、合併或解散。四、因經營業務發生訴訟事件。五、其他本行規定事項。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11條 外匯經紀商應按月提列錯帳損失準備。前項錯帳損失準備,除彌補錯帳所發生損失或本行同意者外,不得支用之。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12條 外匯經紀商之資深交易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曾任信譽卓著之外國或本國外匯經紀商之交易員一年以上者。二、曾任國內外銀行之交易員二年以上或與交易業務有關人員四年以上者。三、其他經本行同意者。外匯經紀商之資深交易員人數不得少…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13條 外匯經紀商之從業人員應依誠實信用原則提供交易資訊及執行業務。除法律或本行另有規定者外,外匯經紀商之從業人員不得洩露客戶業務資訊。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14條 外匯經紀商於每日及每月營業終了,應分別將當日及當月營業金額及營業情形報送本行。本行並按季將外匯經紀商營業資料送金管會參考。外匯經紀商應按季將主要股東名冊與其股權變動情形報送本行。前項所稱主要股東指股東與其關係人合併持股比…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15條 本行為維持市場秩序,得查核外匯經紀商之業務或帳目,或要求檢送有關報表。
- 行政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 第16條 外匯經紀商經辦各項經紀業務,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行於洽商金管會後得廢止或撤銷其許可:一、經本行許可後,未於第七條規定期限內辦妥公司或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設立登記及申請核發營業執照。二、金管會核發營業執照後六個月內未開辦。三…
- 行政外匯管制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管理外匯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九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外匯管制辦法 第2條 …定並公告於一定期間內採取下列措施之全部或一部:一、停止或限制外匯期貨及遠期外匯交易。二、停止或限制對外證券投資所需外匯之結購。三、停止或限制國外貸款本息所需外匯之結購。四、停止或限制對外直接投資所需外匯之結購。五、停止或…
- 行政外匯管制辦法 第3條 …於一定期間內一併採取下列措施之全部或一部:一、命令全部或部分外匯收入結售中央銀行或其指定銀行,或存入指定銀行。二、規定進口貨品、勞務、所得或無償性移轉交易所需外匯之支付,未經核准不得為之。三、關閉外匯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