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22 / 200 頁- 行政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 第19條 …管理規則僱用之人員。三、其他於社會教育機構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屬學術研究機構,依法令執行職務之人員。公立各級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涉訟者,其有關涉訟輔助事項,應由具有行政監督權限之上級主管機關決定之;其涉訟輔助費用由服…
- 行政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 第20條 各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底前,彙整各該機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幼兒園)受理之涉訟輔助案件及其處理情形,併送教育部。
- 行政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灣大學校務基金項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教育部為主管機關,並以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為管理機關。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2條 教師申訴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教師申訴之主管機關,於軍事、警察校院及矯正學校,除資格檢定及審定外,分別為國防部、內政部及法務部。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3條 教師對學校或主管機關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提起申訴、再申訴。教師因學校或主管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益者,亦得提起申訴、再申訴;法令未規定應作為之期間…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4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專科以上學校為辦理教師申訴案件之評議,應設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評會)。各級主管機關及專科以上學校辦理申評會業務人員,以具有法律專長者為原則。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5條 各級主管機關申評會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一人,均為無給職,任期二年,由機關首長遴聘教師、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該地區教師組織代表及組成申評會之主管機關代表擔任,其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二;任一性別委…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6條 各級主管機關申評會委員會議,由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之人員召集之;專科以上學校申評會委員會議,由校長或其指定之人員召集之。前項委員會議經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書面請求,召集人應於二十日內召集之。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7條 各級主管機關申評會主席由委員互選之,並主持會議,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前項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其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主席;主席未指定時,由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申評會主席,不得由該級主管機關首長擔任。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9條 …服者,向該學校申評會提起申訴;如不服其評議決定者,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評會提起再申訴。二、對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措施不服者,向學校所屬主管機關申評會提起申訴;如不服其評議決定者,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評會提起再申訴。但學校所屬主管…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11條 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機關不服申訴評議決定,得提起再申訴者,其再申訴之管轄,準用前二條規定。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12條 …之申評會收受申訴書之日期為準。申訴人誤向應受理之申評會以外之機關或學校提起申訴者,以該機關或學校收受之日,視為提起申訴之日。申訴人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致遲誤第一項之申訴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得以書面敘…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15條 …明文件字號、服務學校及職稱、住居所、電話。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機關提起再申訴時,其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電話。二、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電話。三、原措施之學…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16條 提起申訴不合法定程式,其情形可補正者,受理申訴之學校或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訴人於二十日內補正。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17條 …內,以書面檢附申訴書影本及相關書件,通知為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機關提出說明。學校或主管機關應自前項書面通知達到之次日起二十日內,擬具說明書連同關係文件送申評會,並應將說明書抄送申訴人。但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機關認申訴為有理由…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18條 …應終結申訴案件之評議,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機關。申訴人撤回申訴後,不得就同一原因事實重行提起申訴。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19條 申訴人誤向應受理之申評會以外之機關或學校提起申訴者,收受之機關或學校應於十日內將該事件移送應受理之申評會,並通知申訴人。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20條 …書面通知申訴人;於停止原因消滅後,經申訴人、原措施學校或主管機關通知,或申評會知悉時,應繼續評議,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教師依訴願法提起訴願後,復依本法提起申訴者,申評會應停止評議,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於停止原因消滅後,經…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21條 …。評議時,得經委員會議決議邀請申訴人、關係人、學者專家或有關機關指派之人員到場說明。申訴人、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機關申請到場說明而有正當理由者,申評會得指定時間地點通知其到場說明。依前二項規定到場說明時,得偕同輔佐人一人至…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25條 …訴已無實益。五、依第三條第二項提起之申訴,應作為之學校或主管機關已為措施。六、對已決定或已撤回之申訴案件就同一原因事實重行提起申訴。七、依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繼續評議,其原措施屬行政處分。八、其他依法非屬教師申訴救濟範圍內…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30條 …項評議決定撤銷原措施、原申訴評議決定,發回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機關另為措施,或發回原申評會另為評議決定時,應指定相當期間命其為之。依第三條第二項提起之申訴,申評會認為有理由者,應指定相當期間,命應作為之學校或主管機關速為一…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34條 …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三、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機關。四、主文、事實及理由;其係不受理決定者,得不記載事實。五、申評會主席署名。申評會作成評議書時主席因故不能執行職務者,由代理主席署名,並記載其事由。六、評議…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35條 評議書以申評會所屬學校或主管機關名義行之,作成評議書正本,並以該學校或主管機關名義以足供存證查核之方式,於評議書作成後十五日內,將評議書正本送達申訴人、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機關。申訴案件有代表人或代理人者,除受送達之權限受…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37條 …為確定:一、依規定得提起再申訴,而申訴人、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機關於評議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再申訴。二、再申訴評議書送達於再申訴人。三、依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但書、第五款、第十條第一款第二目、第三目、第二款第二目或第…
- 行政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38條 原措施經撤銷後,作成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機關須重為措施者,應依評議決定意旨為之,並將處理情形以書面告知受理申訴之學校或主管機關。
- 行政少年輔育院條例 第4條 少年輔育院,由法務部或由法務部委託地方行政最高機關設置,受法務部指導、監督。
- 行政少年輔育院條例 第28條 …學生出院前,應將預定出院日期,通知其父母或監護人,或有關保護機關或團體。
- 行政少年輔育院條例 第30條 …知後滿二十四小時無人請領者,埋葬之。前項情形,應專案報告主管機關。
- 行政少年輔育院條例 第32條 在院學生逃亡者,除報知檢察官查緝外,應報告主管機關,並報知少年法庭。
- 行政少年輔育院條例 第36條 少年輔育院應隨時訪問學生家庭及有關社會機關、團體,調查蒐集個案資料,分析研究,作為教育實施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