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5,865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20 / 196 頁
  1. 行政指定動物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 第11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以書面審查、檢驗能力試驗或實地訪查之方式查核檢驗機構,並予輔導;檢驗機構應予配合,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前項查核,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構)或委託其他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
  2. 行政動物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7條 …練及操作測試合格,始得進行相關實驗操作;訓練及操作測試應作成書面紀錄,並保存三年。
  3.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 第4條 舉發人不論以書面、口頭、電話或其他方式,提供違反本條例規定事證者,各級承辦人員對舉發人身分及處理過程應予保密。
  4. 行政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法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四條及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限期改正者,應以書面載明地區、改正事項及完成期限,送達水土保持義務人。前項限期改正處理原則如下:一、應於違規範圍內實施改正;除有安全疑慮,不得超出違規範圍。二、應採取對地表擾動…
  5. 行政基因轉殖植物輸出入許可辦法 第8條 …理輸出入基因轉殖植物之申請,應於下列期限作出准駁決定:一、依書面文件進行審查者,應自受理日起六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期滿未能決定,得延長之,但以一次為限。二、依書面文件進行審查外,並須取樣檢測確認者,應自受理日起二百七十日…
  6. 行政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第5條 …縣(市)主管機關應於獵捕活動開始七日前完成審查,將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副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與該管林區管理處、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及當地警察局。但屬非定期性之獵捕活動者,應於獵捕活動一日…
  7.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4條 …文件、資料。前項文件、資料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得現場會勘。經審查同意後,發給許可證。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者,依前項規定取得許可證後,應持許可證依規定申請商業、公司或工…
  8.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0條 …源合法,並保存紀錄三年。經營營利性野生動物買賣者,應提供買方書面購買證明。
  9. 行政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 第4條 …於起運前填具申報書,並檢附拍賣證明文件,傳真供澎湖檢疫站申報書面檢查。豬隻以外之偶蹄類動物由指定肉品市場運入澎湖地區供屠宰者,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應於起運前填具申請書,傳真澎湖檢疫站申請檢查;並於運抵後,檢具拍賣證明文件申請…
  10. 行政檢舉或協助查緝禁用農藥偽農藥劣農藥獎勵辦法 第6條 檢舉人檢舉禁用農藥、偽農藥或劣農藥案件,得以書面、口頭、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主管機關檢舉,並提供下列事項:一、檢舉人之姓名及聯絡方式。二、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商號及其地址。三、涉嫌禁用農藥、偽農藥或劣農藥之具體事…
  11. 行政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21條 申請人依本辦法所定應檢附之書面文件,得以掃描電子文件代之;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通知申請人提出書面文件供查驗。
  12. 行政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及收費辦法 第4條 …計畫:包括植物種類、數量、地點、時間、繁殖方法。二、種苗來源書面資料:如屬輸入之種苗,應檢附輸出國之疫情資料;其資料為英文以外之外文作成者,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前項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植物種類需要,指定提供…
  13. 行政動植物應施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第7條 …檢疫物,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及植物檢疫機關執行檢疫時,除應審查書面資料外,得依風險程度實施逐批或抽批臨場檢疫。
  14. 行政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 第9條 …作物農藥殘留限量表之案件,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將檢驗結果以書面通知生產者或貨主;已採收者,並應通知集貨場及果菜批發市場。檢驗結果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應另通知衛生主管機關。二、命生產者或貨主不得販售該農作物或農產品…
  15. 行政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 第9-1條 …檢體複驗,並以一次為限。檢驗機關(構)應於七日內將檢驗結果以書面通知送驗主管機關及生產者或貨主。經檢驗合格之農作物或農產品,始得准予販售。依前條第二項規定不得販售之農作物或農產品,生產者或貨主應檢附農藥購買證明或使用紀錄…
  16.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5條 …之事由,致遲誤申請審議期間者,申請人得於原因消滅後十日內,以書面敘明遲誤原因,申請回復原狀。但遲誤申請審議期間已逾一年者,不得為之。申請回復原狀,應同時補行期間內應為之申請審議行為。
  17.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10條 爭議案件以書面審議為原則。必要時,得委託有關機關或學術機構進行鑑定,並於審議時列席說明。
  18.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16條 申請人得以書面向爭審會請求閱覽、抄錄、影印或攝影卷內文件。但下列文件不在此限:一、審定擬辦之文稿。二、審定之準備或審議文件。三、為第三人正當權益有保密必要之文件。四、其他依法律或基於公益,有保密必要之文件。
  19. 行政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3條 …申請人之事由致遲誤期間者,應自其原因消滅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敘明遲誤原因,申請審議。審議之申請,以收受審議申請書之日期為準。但以郵遞方式申請者,以原寄郵局之郵戳為準。申請人在第一項所定期間內,向監理會或保險人表示不服…
  20. 行政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9條 申請人得以書面請求閱覽、抄錄、影印或攝影卷內文件。但下列文件,不包括在內:一、審定擬辦之文稿。二、審定之準備或審議文件。三、為第三人正當權益有保密必要之文件。四、其他依法律或基於公益,有保密必要之文件。
  21. 行政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13條 審議會議開會時,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克出席時,得提出書面意見,由主席於開會時代為報告,但不得代為表決。
  22.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43條 投保單位有停業、歇業、解散或裁撤情事時,應於十五日內以書面通知保險人,並檢附相關證件,辦理所屬保險對象之異動申報手續。已辦理停業之投保單位復業時,應於十五日內以書面通知保險人,並檢附相關證件,辦理所屬保險對象之異動申報手…
  23.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64條 …稱非可歸責於投保單位者,指下列情形之一:一、經投保單位二次以書面通知應投保之被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被保險人仍拒不辦理,並通知保險人。二、應投保之眷屬,被保險人未向其投保單位申報。三、第二類、第三類或第六類保險對象未向其投…
  24.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 第3條 …保險憑證。但其重大傷病項目為附表一第六項疾病時,由保險人發給書面證明。
  25.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 第4條 …對保險人之核定有異議時,得於保險人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申請複核,保險人應於收到申復複核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內核定。申請人對保險人依前條第一項所為之核定,或依前項所為之重新核定仍有異議者,得依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
  26.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 第5條 …重新審查結果,確認不符重大傷病規定者,不再發給重大傷病證明。書面重大傷病證明(包括核定通知書)於有效期限內有遺失、損毀或需要他用時,保險對象得填具申請書,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向保險人申請補發或加發。保險人查證已核發之重大傷…
  27. 行政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 第18條 …證書更新查核費,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更新。但有特殊理由,經檢具書面理由及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延期更新並經核准者,得於證書有效期限屆至之日起一年內,補行申請。第十四條第二項所定條件之證明文件,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
  28.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 第9條 …於獲悉有符合第五條規定之情事時,應於獲悉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第三人及受害人。前項書面通知至少應含下列事項:一、保險人蒐集之資料及其初步推定之結果。二、第三人對其有無投保責任保險之告知義務。三、保險人正式確認之期限…
  29.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 第10條 …險給付之日起六個月內,就其是否求償,作成正式確認,並將結果以書面通知受害人與第三人或責任保險人。
  30.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8條 …約之效期為三年,效期期滿,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符合下列條件,未以書面通知保險人終止特約時,保險人得依本辦法規定續約之:一、未有本辦法所定不予特約之情事。二、特約期間未受違約記點,或曾受違約記點,已完成改善。三、特約期間曾受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