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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眾電信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申請人應以現金、以銀行為發票人之支票、國庫支票或匯票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或各地金融機構以電匯方式繳納規費。前項支票、國庫支票或匯票之受款人應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2. 行政公眾電信規費收費標準 第5條 申請人依本標準規定繳納各項規費後,除有溢繳、誤繳或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要求退費。
  3.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3條 …眾電信網路類型包括固定通信網路、行動通信網路及衛星通信網路,申請人得設置或組合不同類型公眾電信網路。
  4.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4條 申請人依網路設置計畫設置完成後,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驗:一、公眾電信網路審驗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二、網路設置架構與說明。三、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自評報告書(以下簡稱自評報告書)。四、公眾電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
  5.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5條 申請人應檢附文件齊全後,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審驗日期,申請人應依審驗日期配合主管機關進行審驗。申請人應指派工程主管全程參與前項審驗,並指派一名以上工作人員隨同協助審驗之進行。
  6.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7條 …不合格時,可於二小時內,針對不合格審查或測試項目完成改善者,申請人得現場向主管機關提出該項目之再次測試,並以一次為限。審驗結果不符合者,應通知申請人,並載明審驗結果及不符合項目。
  7.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14條 …告事項。前項第一款增設或變更未影響其原審驗合格之網路性能者,申請人得僅就其增設或變更部分申請審驗。
  8.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4條 …申請。前項申請案件經審議委員會決議許可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申請人籌設許可證後,系統始得籌設。
  9.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5條 申請人須依本法第五條、第六條之規定設置網路。網路之鋪設及附掛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市區道路條例、公路法、自治法規及相關法令管理。
  10.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6條 申請人必須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申請,於核准之系統設置時程內將系統架設完成。系統之設置得分期實施,全部設置時程不得逾三年;其無法於設置時程內完成者,得於設置時程屆滿前二個月內附具正當理由,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期。展期不得逾六個…
  11.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7條 申請人依核准時程將系統架設完成,應即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機關查驗;系統查驗合格後二個月內,申請人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營運許可,非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營運許可證者,不得營運。
  12. 行政計程車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條 申請設置電信網路者(以下簡稱申請人),以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計程車客運業或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之法人或團體為限。前項申請人於其申請設置基地臺所在地之同一計程車營業區域內之車臺數量,應達一百五十臺以上。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得視當…
  13. 行政計程車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5條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設置電信網路:一、計程車專用電信網路設置申請書。二、營運計畫書。三、計程車所有人設置車臺意願之同意書或駕駛人切結書及其清冊。前項第二款營運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組織架構…
  14. 行政計程車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8條 …申請經審查合格者,由主管機關核發設置核准,有效期間為六個月。申請人未能在設置核准有效期限內完成設置者,得於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敘明理由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展延期間最長為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申請人於設置核准有效期限內,變…
  15. 行政計程車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9條 申請人完成電臺設置後,檢附審驗申請表向主管機關申請電臺審驗。審驗時,申請人應出具設置核准及設備合法來源證明,設備為國外進口者,並應出具設備進口證明文件。經審驗合格者,主管機關發給基地臺執照及車臺執照。經審驗不合格者,申請…
  16. 行政計程車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申請人完成主控制室設備、取得基地臺執照及第三條第二項、第三項或第四項所定數量之車臺執照後,始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審驗。主管機關辦理審驗時,應通知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會同審驗。經審驗合格者,其車臺由主管機關編號,並發給網路審驗合格…
  17. 行政計程車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照時,於取得數位發展部換發頻率使用證明,主管機關始予以換發。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廢止其基地臺執照或車臺執照:一、申請終止使用基地臺或車臺。二、頻率使用證明經數位發展部廢止。三、網路審驗合格證明經主管機關廢止。…
  18. 行政計程車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申請人或設置者檢具文件不齊或應載明事項不完備,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備者,不予受理。
  19. 行政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姓名、出生日期、發照日期、效期截止日期)影本一份。三、書明申請人姓名及收件地址之免貼郵票回郵信封。但有指定國內代收人者,回郵信封應書明代收人姓名及其收件地址。前項公告應於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發布之日公告之。第一項申請得…
  20. 行政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應於投票日三十日前完成查核,並將查核結果通知書以掛號郵件寄交申請人;申請人如有指定國內代收人者,通知書逕寄該代收人。戶政事務所寄發上開查核結果通知書掛號郵件,並應保存執據備供查考。申請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戶政事務所應…
  21. 行政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 第6條 經戶政事務所完成查核准予登記之申請人,應由受理登記之戶政事務所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編入總統、副總統選舉人名冊。
  22. 行政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戶政事務所於受理申請登記作業完成後,應於投票日二十八日前填造申請人數及准予登記人數統計表,送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彙整後於投票日二十五日前彙報中央選舉委員會。統計表格式如附式四。
  23. 行政全國性公民投票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設置辦法 第7條 …或國民身分證影印本,送交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前項申請人為公民投票案支持或反對意見之代表人,如未申請經費募集許可者,另應檢附聯名成員之名冊及其依本會指定格式之電子檔,其聯名人數應達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
  24.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3條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頻率核配之申請人,應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我國法人。
  25.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無線電頻率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依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申請核配頻率時,其申請資格、檢具文件、審酌事項、頻率使用證明效期及廢止頻率使用證明之情形,如附件一。前項申請僅涉及變更無線電頻率使用規劃部分時,頻率使用證明之效期,…
  26.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申請核配之頻率,於頻率使用證明之效期屆滿前三個月起二個月內,申請人得依本章規定重新申請。除前條第一項審酌事項外,主管機關就前項申請得再審酌下列事項,經審查不合格者,駁回其申請。一、未有效運用頻率資源。二、有重大違規使用情…
  27.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14條 …,並以一次為限。固定式業餘電臺設置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人姓名、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號碼、資格級別及電臺申設等級。二、設置目的。三、設置地址。四、無線電機廠牌、型號、序號、發射頻率及發射功率。固定式業餘電臺執照應載…
  28.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15條 …,並以一次為限。行動式業餘電臺設置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人姓名、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號碼、資格級別及電臺申設等級。二、設置目的。三、無線電機廠牌、型號、序號、發射頻率及發射功率。行動式業餘電臺執照應載明下列事項:一…
  29.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18條 …臨時電臺者,以使用取得業餘電臺執照之業餘無線電機設置者為限。申請人經全國性業餘無線電團體為第一項申請時,應副知主管機關。第一項臨時電臺及呼號指配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人姓名、業餘電臺所屬者姓名、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
  30. 行政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第16條 …,並以一次為限。固定式業餘電臺設置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人姓名、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號碼、資格級別及電臺申設等級。二、設置目的。三、設置地址。四、無線電機廠牌、型號、序號、發射頻率及電功率。固定式業餘電臺執照應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