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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 13 頁- 行政軍人違紀罰款分期繳納辦法 第4條 受懲罰人經權責機關核准免息分期繳納罰款者,應於收受核准通知書之次日起十日內繳納第一期罰款,並於次月起,依分期繳納核准通知書所定日期,繳納分期罰款。經核准分期繳納罰款之受懲罰人,有一期罰款未按時繳納,視同全部到期,權責機關…
- 行政軍人違紀調查案件受詢問人日費旅費支給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調查機關,指實際實施調查之權責機關。
- 行政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第2條 軍人與其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行政法人或人事權責機關(以下簡稱權責機關)間關於身分、公法上財產請求、獎懲、考績及其他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之爭議,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 行政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第4條 權責機關對依本法提起復審、申訴、再申訴或行政訴訟之人,不得予以歧視或不公平待遇。
- 行政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第13條 軍人對於權責機關對其所為涉及軍人身分變更、公法上財產請求、獎懲或考績事項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依本法提起復審。前項事件,軍人因權責機關對其依法所為申請,於法定期…
- 行政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第15條 …日期間自艦艇返抵國內港口之次日起算。依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對權責機關之不作為提起復審,應於法定期間屆滿後,始得提起。但自提出申請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復審提起之日,以原處分機關或權保會收受復審書之日期為準。因原處分機…
- 行政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第16條 …蓋章。提起復審應附原行政處分書影本。依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對權責機關之不作為提起復審者,第一項第三款、第六款所列事項,載明應為行政處分之權責機關、申請之年、月、日,並附原申請書之影本及受理申請機關收受證明。
- 行政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第46條 …分因其他事由而消滅。六、依第十三條第二項提起之復審,應作為之權責機關已為行政處分。七、對已決定或已撤回之復審事件重行提起復審。八、對不屬復審救濟範圍內之事項,提起復審。九、提起復審不備其他法定要件。復審人對前項第六款之行…
- 行政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第49條 依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對權責機關之不作為提起之復審有理由者,權保會應以決定指定相當期間,命應為行政處分之權責機關速為一定之行政處分。依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對駁回之行政處分提起之復審有理由者,權保會應以決定撤銷原駁回行政處分…
- 行政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第57條 軍人對於權責機關所為復審事件以外之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向申訴管轄機關提起申訴。軍人不服檢束、禁足、罰勤、罰站、人事晉任或遷調之行政處分,應依前項規定提起申訴。軍人於喪失現役軍人身分…
- 行政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第76條 …第四款軍事養成教育,且不具軍人身分之學生,於基礎教育期間對於權責機關所為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不服之救濟,準用本法之規定。
- 行政國防部軍人違紀專案評議會委員遴選及評議規則 第10條 專案報告,由評議會以所屬機關或學校名義送交權責機關及有關機關,副知應受懲罰人或本法第四十條第二項之申請人,必要時,得摘錄並對外公開之。
- 行政國防部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2條 現役軍人對於國防部及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或人事權責機關(以下併稱權責機關)所為下列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向申訴管轄機關提起申訴:一、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復審事件以外之行政處分或…
- 行政國防部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3條 申訴管轄機關如下:一、不服權責機關所為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行政處分:權責機關所隸旅(群)級或相當層級以上機關。二、不服權責機關所為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管理措施:權責機關。三、不服權責機關所為前條第一項第二款之人事晉任或遷調之…
- 行政國防部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4條 申訴管轄機關受理申訴事件後,依申訴事件類型及內容,交權責機關之各級主官(管)、業務承辦單位或監察部門辦理。
- 行政國防部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6條 因權責機關未告知申訴管轄機關或告知錯誤,致申訴人誤向申訴管轄機關以外之機關提起申訴者,以該機關收受之日,為提起申訴之日。前項收受之機關應於十日內將該事件移送於申訴管轄機關,並通知申訴人。
- 行政國防部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8條 權責機關告知之申訴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送達之次日起算期間。權責機關未告知申訴期間,或告知錯誤未通知更正,致受處分或措施之人遲誤者,得於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送達之次日起一年內提起申訴。
- 行政國防部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9條 …與申訴之事實及理由。第一項第五款所定證據,申訴管轄機關得通知權責機關於一定期間提出,或由申訴人於該期間內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提出。
- 行政國防部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14條 …申訴人於檢束、禁足、罰勤、罰站處分執行前或執行中提起申訴者,權責機關或申訴管轄機關得依職權或依申請,命停止執行。前項停止執行之原因消滅,或有其他情事變更之情形,權責機關或申訴管轄機關得依職權或依申請撤銷停止執行。第二條第…
- 行政國防部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17條 …第四款軍事養成教育,且不具軍人身分之學生,於基礎教育期間對於權責機關所為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之申訴處理不服者,準用第十五條規定,向地方軍事法院官兵權益保障會提起再申訴。
-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人員出國出境管理辦法 第6條 …,向服務單位提出申請。但因情況急迫,經第四條第二項所定之核准權責機關或人員同意者,不在此限。第四條第二項所定之核准權責機關或人員,應於申請人提出申請後十日內,審查申請人提出之文件、資料,及有無影響業(任)務等據以准駁,並…
-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9條 …而仍一再提起。應提起復審之事件誤提申訴者,申訴管轄單位應移由權責機關依復審程序處理,並通知該申訴人。
- 行政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軍人權益事件審理細則 第2條 …事件。三、軍人與其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行政法人或人事權責機關(以下簡稱權責機關)間關於身分、公法上財產請求、獎懲、考績及其他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提起確認、一般給付訴訟事件。四、受軍事教育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軍事養…
- 行政教育部軍訓教官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3條 …於本部、國教署、直轄市政府教育局、聯絡處及服務學校(以下併稱權責機關)所為下列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向權責機關提起申訴:一、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或第二項復審事件以外之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二、…
- 行政教育部軍訓教官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4條 …或管理措施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言詞、書面或其他適當方法向權責機關提出。前項申訴以書面為之者,申訴提起之日,以權責機關收受申訴書之日期為準。第一項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以書面以外方式作成者,經受處分或措施之人請求作成書面時…
- 行政教育部軍訓教官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5條 權責機關告知之申訴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送達之次日起算期間。權責機關未告知申訴期間,或告知錯誤未通知更正,致受處分或措施之人遲誤者,如於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送達之次日起一年內提起申訴者,視為申訴期間…
- 行政教育部軍訓教官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6條 …第一項之申訴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權責機關申請回復原狀。但遲誤期間已逾一年者,不得為之。申請回復原狀,應同時補行期間內應為之申訴行為。
- 行政教育部軍訓教官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7條 …、原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送達之年、月、日。前項第五款所定證據,權責機關得通知申訴人於一定期間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提出。
- 行政教育部軍訓教官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8條 權責機關對於申訴事件,應於收受申訴日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就請求事項作成申訴處理。前項收受申訴日,權責機關通知申訴人補正前條第一項各款事項者,為完成補正之日;未為補正者,為通知補正之期間屆滿之日;申訴人於申訴處理期間內續補具…
- 行政教育部軍訓教官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9條 …、同一事由,已提起復審、申訴或行政訴訟,而仍一再提起。四、非權責機關,接獲申訴人以同一事由分向各機關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