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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11條 …行公務失蹤,於未停役或未確定死亡前,仍依其現役待遇,發給在臺家屬;非因作戰或執行公務失蹤者,則發給本俸(薪額)。因前項失蹤以外原因停職之現役軍官、士官,其停職期間,得發給本俸(薪額)之半數。現役軍官、士官因案停職,經審議…
  2.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15條 …無妨礙時,因家庭情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提前退伍:一、家屬中之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妹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且無其他家屬照顧或其他家屬均屬六十五歲以上、未滿十五歲、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經主管…
  3.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16條 前條所稱家屬,指常備兵之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子女及常備兵年滿十八歲前,同居共營生活,且設於同一戶籍之三親等內之血親及姻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屬之:一、因案羈押、判處徒刑、拘役執行中或受感化教育中。…
  4.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19條 …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轉知鄉(鎮、市、區)公所,通知其家屬外,並由人事權責單位登載其兵籍表內。
  5. 行政兵役法 第44條 …職工保留底缺年資。二、在營服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其家屬不能維持生活時,應由政府負責扶助之。三、因服戰時勤務或執行公務受傷致身心障礙者,政府應負教養之責,或依其志願資送回鄉。四、戰死或因公殞命者之子女,其家庭無力…
  6.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7條 …人、補充兵及替代役備役役男。五、海外僑胞。六、前列各款人員之家屬及親友。七、其他機關團體或個人。
  7.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19條 …合於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及軍人節實施。但現役軍人及其家屬或軍人遺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時慰問:一、遭遇災害、疾病、死亡等情事時。二、政府頒給褒揚撫卹時。三、戰時或特殊任務,須藉以安撫官兵、鼓舞士氣時。
  8.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21條 …集作業順利實施。四、辦理維護受徵、召集及志願服役人員個人及其家屬權益事項努力,有助兵役推行及提升民心士氣。五、宣導役政或告發妨害兵役罪嫌,有具體事實。六、執行役齡男子徵集、召集或服役相關兵役行政事項,有具體成效。七、策劃…
  9.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22條 …影響徵召成效。三、辦理維護受徵集、召集及志願服役人員個人及其家屬權益事項不力,影響兵役推行及民心士氣。四、執行任務不依照法令計畫,因而使徵集、召集或招募工作成效不良,或影響兵役宣傳、招募及慰勞對象之權益。五、對免役、禁役…
  10.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23條 …校辦理兵役行政及宣導事宜,認真負責。三、協助維護服役人員及其家屬權益,著有成績。四、參加兵役宣傳、招募及慰勞認真負責,或協助所需場地、物資籌備等工作推動。五、協助兵役行政業務之處理嚴謹勤奮,有具體成效者。六、其他協助兵役…
  11.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24條 …行,依法令規定,負有協助義務,而不予協助。二、對服役人員及其家屬應得權益,依法令規定,應予維護或協助執行,而故意不予辦理。三、負有兵役宣傳、招募、慰勞責任,著故敷衍而不盡力,致使宣傳慰勞所需之金錢、物品發生錯漏遺失,或工…
  12. 行政現役軍人自衛槍枝管理辦法 第10條 …衛槍枝持有人死亡,其遺留之自衛槍枝由隸屬之槍枝管理單位通知其家屬,將是項槍枝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機關依自衛槍枝管理條例規定辦理。警察機關應將辦理情形通知查驗機關,俾其辦理槍照註銷事宜。
  13.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34條 …獨自經營農工商業,因徵用致所營事業無法維持者。二、因被徵用而家屬之生活難以維持者。三、健康狀態不適參加演習者。有關演習民力之徵用實施辦法,由國防部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14.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一、父母、子女或配偶領有效期內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其餘家屬領有效期內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或重大傷病證明,無其他成年家屬照顧。二、同時服役之父母或兄弟姊妹,因死亡或依軍人撫卹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之一…
  15. 行政國軍官兵作戰或因公失蹤被俘人員家屬待遇處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訂定之。
  16. 行政國軍官兵作戰或因公失蹤被俘人員家屬待遇處理辦法 第2條 本條例第十八條所稱家屬之待遇,指家屬生活維持費。
  17. 行政國軍官兵作戰或因公失蹤被俘人員家屬待遇處理辦法 第3條 失蹤或被俘人員之家屬(以下簡稱家屬),得依下列規定領受家屬生活維持費:一、失蹤人員經其服務或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以下簡稱原部隊)層報國防部(以下簡稱本部)依法停役者:自停役之日起,在陸上失蹤者,發給九個月;在海上…
  18. 行政國軍官兵作戰或因公失蹤被俘人員家屬待遇處理辦法 第4條 家屬生活維持費,按失蹤或被俘人員在職期間之全部待遇支給。失蹤或被俘人員為應徵召服役官兵者,家屬原享優待及生活扶助,仍按原規定發給。前項前段所稱全部待遇,指軍人待遇條例第三條第一項及第五條第一項所定本俸(薪額)及加給。
  19. 行政國軍官兵作戰或因公失蹤被俘人員家屬待遇處理辦法 第5條 家屬生活維持費,依下列順序發給:一、配偶、子女、父母。但配偶以未再婚,子女以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學就讀或無謀生能力者為限。二、祖父母、孫子女。但孫子女以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學就讀或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家屬之範圍,依…
  20. 行政國軍官兵作戰或因公失蹤被俘人員家屬待遇處理辦法 第6條 家屬生活維持費之發給程序如下:一、原部隊:於層報本部停役後,依前條第一項規定順序通知家屬得領受家屬生活維持費,並將失蹤通報令、失蹤被俘人員停役令,及其在職期間全部待遇啣補資料,送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以下簡稱後…
  21. 行政國軍官兵作戰或因公失蹤被俘人員家屬待遇處理辦法 第7條 失蹤或被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停發家屬生活維持費:一、已歸來,經依法令規定回役、復職、退伍、免職者:自人事命令生效之日起停發。二、依軍人撫卹條例辦理死亡撫卹者:自發布傷亡通報令之次月起停發。三、中途變節者:自查證屬實…
  22. 行政國軍官兵作戰或因公失蹤被俘人員家屬待遇處理辦法 第8條 家屬領受家屬生活維持費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發其本人應領之家屬生活維持費:一、喪失國籍:自喪失之日起停發。二、經判處徒刑或受保安處分:自執行之日起停發。三、配偶再婚:自結婚登記之日起停發。四、任公職:自任職之日起停發…
  23. 行政國軍官兵作戰或因公失蹤被俘人員家屬待遇處理辦法 第9條 領受家屬生活維持費之人知悉失蹤或被俘人員有第七條第一款或第三款所定已歸來或中途變節情形者,應以書面通知發放之財務單位;其應通知而未通知者,追繳其自知悉時起領受之家屬生活維持費。領受家屬生活維持費之人有前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
  24. 行政國軍官兵作戰或因公失蹤被俘人員家屬待遇處理辦法 第10條 本部得委任後備指揮部,辦理領受家屬生活維持費人員之登記及列管事宜,並每年實施身分校正一次。
  25. 行政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申請認定及發放辦法 第2條 …或失蹤後,其直系血親卑親屬或兄弟姊妹被收養者,仍為受裁判者之家屬。受裁判者死亡或失蹤後,其補償金之申請,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
  26. 行政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申請認定及發放辦法 第5條 受裁判者或其家屬於申請後死亡者,其應得之補償金,適用民法繼承編之規定。
  27. 行政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申請認定及發放辦法 第6條 …開釋證明等受裁判資料。六、最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受裁判者家屬申請時,應提出下列資料及文件:一、前項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資料及文件。二、受裁判者受裁判當時及死亡時之全戶戶籍謄本;申請人最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如有死亡…
  28. 行政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第2條 …肅匪諜條例,經判決有罪確定或裁判交付感化教育者。受裁判者或其家屬,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得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八年內,依本條例規定申請給付補償金。前項期限屆滿後,若仍有受裁判者或其家屬因故未及申請補償金,再延長四年。
  29. 行政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第3條 …其董事由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法官、政府代表及受裁判者或其家屬代表組成之。受裁判者及其家屬代表不得少於基金會董事總額四分之一。申請人不服基金會決定時,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30. 行政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第4條 受裁判者及其家屬名譽受損者,得申請回復之;其戶籍失實者,得申請更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