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12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0 / 21 頁
  1. 行政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 第7-1條 向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申請內植晶片護照之費額,準用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三款及第三項之規定。前項機構或團體辦理護照規費業務,準用本標準之規定。
  2. 行政外國專業人才申請來臺尋職簽證審查及核發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件:一、尋職簽證申請檢核表。二、中華民國簽證申請表。三、外國護照正、影本。四、尋職計畫書。五、近六個月內之月平均薪資證明。六、學經歷證明。七、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或等值之財力證明。八、在我國停留期間之醫療及全額住院保險證明。…
  3.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1條 為行使國家主權,維護國家利益,規範外國護照之簽證,特制定本條例。
  4.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2條 外國護照之簽證,除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外,依本條例辦理。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5.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3條 本條例所稱外國護照,指由外國政府、政府間國際組織或自治政府核發,且為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承認或接受之有效旅行身分證件。
  6.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4條 …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以下簡稱駐外館處)核發外國護照以憑前來我國之許可。
  7.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5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外交部。外國護照簽證之核發,由外交部或駐外館處辦理。但駐外館處受理居留簽證之申請,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核發。
  8.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6條 持外國護照者,應持憑有效之簽證來我國。但外交部對特定國家國民,或因特殊需要,得給予免簽證待遇或准予抵我國時申請簽證。前項免簽證及准予抵我國時申請簽證之適用對象、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外交部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9.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7條 外國護照之簽證,其種類如下:一、外交簽證。二、禮遇簽證。三、停留簽證。四、居留簽證。前項各類簽證之效期、停留期限、入境次數、目的、申請條件、應備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外交部定之。
  10.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8條 外交簽證適用於持外交護照或元首通行狀之下列人士:一、外國元首、副元首、總理、副總理、外交部長及其眷屬。二、外國政府派駐我國之人員及其眷屬、隨從。三、外國政府派遣來我國執行短期外交任務之官員及其眷屬。四、政府間國際組織之外…
  11.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10條 停留簽證適用於持外國護照,而擬在我國境內作短期停留之人士。
  12.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11條 居留簽證適用於持外國護照,而擬在我國境內作長期居留之人士。
  13.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12條 …者。六、在我國境內無力維持生活,或有非法工作之虞者。七、所持護照或其外國人身分不為我國承認或接受者。八、所持外國護照逾期或遺失後,將無法獲得換發、延期或補發者。九、所持外國護照係不法取得、偽造或經變造者。十、有事實足認意…
  14.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15.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國(以下簡稱我國)時申請簽證者,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一、外國護照所餘效期於入境我國時,應在六個月以上。但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或經外交部同意者,不在此限。二、已訂妥回程或次一目的地之機(船)票,其離開我國日期未逾擬核給之停留…
  16.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要,外交部得准予抵我國時申請簽證者,指特定國家國民以外之外國護照持照人具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經外交部同意者:一、應我國中央政府機關邀請來我國訪問。二、應邀來我國參加由中央政府機關主辦、協辦或贊助之國際會議或活動。三、因應…
  17.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持外國護照以免簽證或抵我國時申請簽證入境者,於停留期限屆滿時,應即出境。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提出證明者,得於停留期限屆滿前,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分支機構申請適當期限之停留簽證:一、罹患急性重病。但不包括足以妨害公共…
  18.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持外國護照申請簽證,應填具簽證申請書表,並檢具有效外國護照及最近六個月內之照片,送外交部或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以下簡稱駐外館處)核辦。前項所定有效外國護照,其所餘效期應在六個月以上。但條約或…
  19.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應審酌申請人身分、申請目的、所持外國護照之種類、效期等條件,核發適當種類之簽證。
  20.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證之效期、入境次數及停留期限,依申請人國籍、來我國目的、所持護照種類及效期等核定之。停留簽證之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入境次數分為單次及多次。
  21.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 第14條 無國籍人士離開其所持外國護照之發照國,有喪失該國居留權之虞者,外交部或駐外館處得不受理其簽證之申請。
  22. 行政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據護照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23. 行政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3條 護照應向下列機關、機構或團體申請: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下簡稱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二、駐外館處。三、行政院在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
  24. 行政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4條 外交護照依下列方式核發:一、本條例第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及第五款所定人員,由主管機關核發。二、本條例第九條第三款所定人員,由派遣機關函知主管機關核發。
  25. 行政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5條 公務護照依下列方式核發:一、本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所定人員,由派遣之中央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機關、或受政府委託辦理公務、從事國際交流或活動之法人、團體,函請主管機關同意後核發。二、本條例第十條第三款所定人員…
  26. 行政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6條 申請外交護照或公務護照,應填妥外交公務護照申請書,並檢附護照用照片二張及下列文件:一、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一份。但未滿十四歲且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應附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正本及影本各一份。二、無戶籍者,…
  27. 行政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7條 外交及公務護照之效期,主管機關得視持照人任務之需要,酌減為一年至三年。因公免費核發之普通護照,其效期以五年為限,主管機關得視持照人任務之需要,酌減為一年至三年。
  28. 行政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8條 因公務需要依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申請加持護照者,應填妥加持護照申請書,並檢附原派遣機關、法人或團體同意公函或所屬國際組織公函或聘書,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換發時,亦同。
  29. 行政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9條 外交護照、公務護照之換發,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駐外館處人員及其眷屬申請換發護照:由駐外館處報請主管機關核辦。二、各級政府機關派往國外人員及其同行之眷屬申請換發護照:由原派遣機關視任務之需要,函請主管機關辦理。三、政府間國…
  30. 行政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10條 持用外交護照或公務護照之駐外人員或其眷屬,因職務或身分變更,或其他特殊需要,須申請換發普通護照者,應由駐外館處陳報主管機關核辦。前項人員經許可換發普通護照者,應將原持用之外交或公務護照繳還或截角註銷。第一項申請人如為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