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核准因有效期限屆滿,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廢止或因其他事由失其效力,事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封存場址未曾封存二氧化碳流體:依核定之封井及封井後工程設計規劃執行封井,免依第二十一條執行封井後監測作業。
二、封存場址已封存二氧化碳流體:依核定封井及封井後工程設計規劃執行封井,不得繼續執行封存作業,並依第二十一條執行封井後監測作業,及依第二十四條完成解除封井後監測義務程序。
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 第27條
第27條
第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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