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 第26條 法規: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氣候變遷目 第26條 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封存核准:一、申請文件有虛偽不實,情節重大者。二、無繼續封存意願,自行申請廢止。三、解散或歇業。四、未依核准之試驗計畫、執行計畫或封存核准文件內容執行封存,情節重大者。五、繼續封存作業將對環境、公益致生重大影響者。六、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