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 第28條 法規: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氣候變遷目 第28條 既有試驗計畫之事業,應於本辦法發布日起二年內,免依本辦法申請同意探勘文件並逕依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封存核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