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所有農地全部出租繼續加保辦法 第8條 法規: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所有農地全部出租繼續加保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第8條 被保險人於續保期間,仍應依規定繳納保險費,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一、依第三條規定續保出租之農業用地,應持續出租,不得中斷。二、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三、未領有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老年給付。但符合本條例第五條第三項或第五條之一規定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