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所有農地全部出租繼續加保辦法 第6條 法規: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所有農地全部出租繼續加保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第6條 前條申請續保案件,投保農會除將審查結果通知申請人外,經審查通過者,應另填具繼續加保通知書(如附件三)一式二份,一份送交保險人,一份留存列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