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閱卷規則 第8條 法規:憲法法庭閱卷規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釋憲目 第8條 聲請人應於指定時間到達憲法法庭閱卷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向閱卷室人員洽取聲請閱覽之卷宗、複本、電子卷證或證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