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2條 法規:海洋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第三章 研發成果之管理及運用 第12條 執行單位於我國管轄區域外進行研發成果運用前,應檢具下列相關資料,送經本會或所屬機關(構)同意:一、擬運用之研發成果項目、內容、計價及方式。二、對我國海洋科技相關產業及國內、外市場影響評估分析資料,包括研發成果用途說明、運用之國家或地區及運用期間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