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6條 法規:海洋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第三章 研發成果之管理及運用 第16條 執行單位經本會或所屬機關(構)同意,得依下列原則,進行研發成果國際交互授權:一、不違反平等互惠原則。二、國際交互授權所獲得之標的,有助於提升我國海洋科技發展或增進海洋產業利益。前項國際交互授權所獲得之標的,其運用及收入應依本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