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單位於我國管轄區域外進行研發成果運用前,應檢具下列相關資料,送經本會或所屬機關(構)同意:
一、擬運用之研發成果項目、內容、計價及方式。
二、對我國海洋科技相關產業及國內、外市場影響評估分析資料,包括研發成果用途說明、運用之國家或地區及運用期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