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負責人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準則 第10條 法規: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負責人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10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董事會負有選任經理人之責任,應確實審核經理人應具備之資格條件,並就經理人資格條件之維持與適任性,負監督之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