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害救濟申請及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第10條 法規:藥害救濟申請及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0條 本會審議藥害救濟申請案件,得指定委員先行審查;必要時,並得邀請有關機關(構)、專業團體或專家學者提供書面意見或列席諮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