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害救濟申請及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第18條 法規:藥害救濟申請及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8條 本會委員之迴避,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第十條之專家學者及第十一條之醫師,準用前項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