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精神疾病病人拘束身體或限制行動自由處置辦法 第3條 法規:執行精神疾病病人拘束身體或限制行動自由處置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健康目 第3條 前條第一款所稱約束設備,其種類如下:一、四肢約束帶。二、保護固定帶。三、胸腹約束帶。四、約束手套。五、約束衣。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