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精神疾病病人拘束身體或限制行動自由處置辦法 第4條 法規:執行精神疾病病人拘束身體或限制行動自由處置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健康目 第4條 醫療機構或其他精神照護機構於病人進入機構後,得參酌病人之意見或需要,訂定替代方案及提供必要協助。執行人員得視病人需要及實際情形,考量替代方案之可行性及有效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