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廣告之文字、言詞、圖畫、影像或其他內容,除不得有前條第一款至第五款情形外,亦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宣稱或暗示執行再生醫療,完全無害於受治療者之人體或健康。
二、誇大或保證再生醫療之醫療效能,或有其他不實、聳動或無科學實證之行為三、宣稱或暗示提供優惠、團購、直銷、消費券、預付費用、課程、贈送療程與製劑或其他具有促銷意圖之行為。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