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88.06.30 第8條 法規: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88.06.30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8條 經營攤販業者,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取得攤販許可證,並應加入攤販協會為會員後,始得營業。在未依規定成立攤販協會之地區,主管機關應輔導其成立攤販協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