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88.06.30 第10條 法規: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88.06.30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10條 都市重要地區(段)、觀光地區、市場周圍,重要交通道路等處所及飲食攤販,不得發給流動攤販許可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