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 第30條 法規: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30條 校長事件審議會、調查小組及審查小組委員之迴避,依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規定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