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5條 法規: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第5條 本會置副主任委員一人,由本會業務督導次長擔任之,並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兼任本會委員之主管司司長擔任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