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 第1條 法規: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1條 為安全、有效、迅速推動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之災後復原重建工作及災民救助,落實專款專用並強化監督,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依災害防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辦理。但其他法律規定較本條例更有利於災後復原及災民重建者,適用最有利之法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