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軍人權益事件審理細則 第13條 法規: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軍人權益事件審理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第13條 勤務法庭於收受當事人訴狀之日起,應於十日內向管轄之權保會調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