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軍人權益事件審理細則 第19條 法規: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軍人權益事件審理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第19條 審判長於勤務法庭之開閉及審理訴訟,有指揮之權。勤務法庭開庭時,審判長有維持秩序之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