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險之被保險人如下:
一、國軍一般團體意外保險:現役軍官、士官、士兵。
二、國軍特殊勤務團體意外保險:
(一)執行空中勤務及空勤吊掛作業人員。
(二)執行彈藥產製、彈藥技術、未爆彈、廢彈處理與水中爆破、拆裝勤務現場督導及作業人員。
(三)執行潛艦勤務、訓練相關作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