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法律專業人員處理偵查案件事務辦法 第9條 法規:國防部法律專業人員處理偵查案件事務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9條 法律專業人員受檢察官指揮,實施搜索、扣押時,應先出示搜索票、扣押裁定,使受搜索人、扣押標的權利人明瞭執行搜索、扣押之案由及應受搜索、扣押範圍。法律專業人員受檢察官指揮,實施搜索及扣押時,應依搜索票、扣押裁定所載事項及案情需要執行之,不應為漫無目標之搜索、扣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