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權益保障會復審及再申訴事件審議規則 第30條 法規:官兵權益保障會復審及再申訴事件審議規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30條 權保會對未經提起申訴而逕行提起再申訴之事件,應即函移申訴事件之管轄機關依申訴程序辦理,並副知提起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