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 第12條 法規: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12條 私法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不予許可:一、以不實文件申請或申請文件有偽造或變造情事。二、冒用或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申請。三、所提出之使用計畫違反相關法令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