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 第7條 法規: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7條 私法人申請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申請書及使用計畫書。二、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三、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用途之文件。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提出之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