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審計會議議事規則 第5條 法規:審計部審計會議議事規則 類別:監察 › 審計部 › 審計目 第5條 審計會議每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審計長得召開臨時會議或延期開會。審計會議須有法定出席人員過半數之出席方得開會,其決議以出席人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