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審計會議議事規則 第4條 法規:審計部審計會議議事規則 類別:監察 › 審計部 › 審計目 第4條 應行提出審計會議報告之事項如下:一、本部各單位及審計處室在一定期間內之審計業務辦理概況。二、各單位審計業務內規之訂定、修正事項。三、中央政府總決算及附屬單位決算暨特別決算之審定情形。四、其他重要案件及審計長批交報告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