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74條 法規: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保險目 相關法規 公教人員保險法母法 第五章 保險給付 › 第三節 養老給付 第74條 請領養老給付者經權責機關依法追溯自離職退保日停職(聘)、免職或休職而不符本法第十六條所定請領養老給付之條件時,要保機關應主動通知承保機關終止或停止撥付養老給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