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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68條

被保險人具有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十日以前之保險年資,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十一日以後符合請領養老給付條件時,其一次養老給付之計算標準,依附表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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