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處務規程 第8條 法規:考試院處務規程 類別:考試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8條 保訓綜規處之職掌如下:一、關於公務人員保障業務之政策研擬、法案審核等事項。二、關於公務人員培訓業務之政策研擬、法案審核等事項。三、關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業務之政策研擬、法案審核等事項。四、關於施政綱領及施政計畫之擬訂;院會、業務會報之議事及相關管考等事項。五、非屬其他單位職掌之綜合規劃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