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 第70條 法規: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第三章 再審程序 第70條 為受判決人之利益提起再審之訴,受判決人於再審判決前死亡者,應不行言詞辯論,通知原移送機關於一定期間內陳述意見後,即行判決。為受判決人之不利益提起再審之訴,受判決人於再審判決前死亡者,關於本案視為訴訟終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