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法規:法官法施行細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相關法規 法官法母法 第10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稱調派辦事,指調派辦理審判事務或調派辦理行政事項。 本條定義的名詞 調派辦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