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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訴訟文書之影印攝影抄錄及翻譯費徵收標準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請求交付筆錄光碟,每張光碟徵收新臺幣五十元。
因攝影、電子掃描訴訟文書、證據而請求交付光碟,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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