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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訴訟文書之影印攝影抄錄及翻譯費徵收標準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訴訟文書之黑白影印、列印費,B5、A4規格紙張每頁徵收新臺幣二元,B4、A3規格紙張每頁徵收新臺幣三元;彩色影印、列印費,B5、A4規格紙張每頁徵收新臺幣十五元,B4、A3規格紙張每頁徵收新臺幣三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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